郧西县人民检察院:巡回法庭现场普法

时间:2023-11-08 19:00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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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李剑桥)近日,程某某、杨某某危险作业案在郧西县观音镇土岭沟村公开开庭审理,两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郧西是十堰三大著名绿松石产区之一,郧西绿松石品质好、瓷度高,得到消费者的广泛好评。受利益驱动,2023年3月,程某某、杨某某两人在未取得任何采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携带砍刀和尖嘴锄头一同到观音镇南沟村某地质灾害管护区,擅自进行采挖绿松石的高度危险作业活动。两人沿矿渣堆往洞口方向采挖绿松石时,被郧西县观音镇巡山护矿队当场抓获。

为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面的目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郧西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商定将此案庭审地点设置在案发地,并提前邀请附近三个村的群众到现场旁听,开展盗采矿产资源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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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土岭沟村委会外的广场上坐满了群众,郧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就设置在广场看台上,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宣告正式开庭。

检察机关认为,程某某、杨某某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批准或许可,擅自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非法从事矿山开采,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作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两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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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对“危险作业罪”的概念、危害、量刑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并结合本次巡回法庭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释法说理,警示群众重视安全生产、依法依规办事,增强法治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以危险作业罪对程某某、杨某某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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