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龚成根 王波)“人情负担现在也轻了,你们工作队再把这个牌牌一立,这下邻里之间的关系也更纯粹了……”走进房县门古寺镇东河村,村规民约绘画上墙,树文明新风的标识标语及公益广告牌等随处可见。
近年来,在促进乡村振兴工作中,房县人民检察院驻东河村工作队将“去陋习、树新风”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助推乡风文明建设的突破口,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通过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摒弃成规陋习,整治村庄环境等举措,不断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让新时代农村文明新风吹进千家万户。
为调动村民参与积极性,确保村规民约制定更切合实际、精简实用,该院驻村工作队及村两委连日来主动走访入户,收集意见建议,把村民集中反映、普遍认可的提议纳入村规民约,不求语言精美高大上,但求言简意赅实用性。
如今的东河村,印有村规民约的文化墙格外醒目,墙上的内容涵盖了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环境卫生等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通俗易懂、简洁明了。
“村规民约制定出来以后,我们村发生了大变化,环境越来越好,人心也越来越齐,如今的村民们勤俭持家、尊老爱幼、人人讲究卫生,这都是村规民约的功劳。”东河村党支部书记胡太武说道。
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换来了美丽乡村的蝶变。道路宽阔整洁,民居干净雅致,家家有花、户户如画的乡村新景图在东河村徐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