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检察院:一份“检察建议” 化解一起“积案”

时间:2024-05-13 21:22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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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饶传军 张洁 卢虹竹)日前,郧西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通过“检察建议”,成功化解了一起近10年的矛盾纠纷,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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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上午,在郧西县夹河镇政府,县委政法委、检察院、信访局等部门见证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甘吉均夫妻俩返还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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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吉均夫妻俩居住在夹河镇夹河街的一栋楼上,一楼一间30多平米的门面房是老俩口的修鞋、缝纫铺;三楼一套120多平米的房子是全家生活起居的房屋。2014年11月17日,老俩口准备用自家的房产办理抵押贷款时,却意外发现,竟然有人用自家的门面房和住宅在银行办理了抵押担保贷款。为此,老俩口十分着急,先后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撤销自己的房产抵押登记,返还房屋所有权证。

今年3月初,郧西县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过程中发现,原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审批以甘吉均房屋办理抵押权登记过程中,未核实清楚抵押申请人身份,未尽审查义务,导致抵押登记错误的情形发生,存在不依法履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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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邹洲波介绍,发现了该案件线索后,他们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并召集县自规局以及相关当事人,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提出的检察建议,随后,该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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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肖勇介绍,一是征求各方的诉求和意见,二是发布了注销抵押登记的公告,三是依法办理了抵押权注销。

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郧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办事流程,主动上门服务,送证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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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化解了10年之久的“积案”,房屋所有权证物归原主,甘吉均老俩口为此专门给郧西县人民检察院送上锦旗,表示谢意。

邹洲波表示,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思想理念,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个案件,用心用情用力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好急难愁盼的问题,用检察情怀和担当,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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