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第一批工程建设领域
涉嫌“挂证”行为名单的公示
我市自9月底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挂证”治理工作以来,大多数企业服从属地部门管理,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并提交整改资料,但部分企业和注册人员在属地部门多次的联系敦促下,仍存在无法联系或不提供整改资料等情形。
现将第一批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挂证”行为名单予以公示,请各相关企业、个人务必高度重视,及时与属地住建部门联系,于11月18前完成整改,并提供佐证资料。限期拒不整改的,届时我局将按照“挂证”问题上报省住建厅处置。
附件: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7日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0719-8102830
市建管中心:0719—8669917
张湾区住建局:0719—8693126
茅箭区住建局:0719—8893897
郧阳区住建局:0719—7224333
编辑:张红艳